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今天吃饭时和朋友讨论应该如何对待那些伤害我们的人的问题,朋友是性格宽厚的人,提倡宽恕,并引用“辛德勒的名单”中“什么是权力?当一个人犯了罪,法官依法判他死刑。这不叫权力,这叫正义。而当一个人同样犯了罪,皇帝可判他死也可以不判他死。于是赦免了他。这就叫权力。”来支撑他的观点。而我则是提倡有仇必报的,我的想法大概如下:
1、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二战后我们对仇敌日本的宽恕,却并没有感化他们,反而使他们难以真正反省自己的罪行。相反,德国得到了相对彻底的惩罚,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错误,结果也得到了世界人民的谅解和尊重。佛家也说,在有些时候,不用霹雳手段,难显菩萨心肠。近500年以来,中国人的性格似乎发生了变化,总是喜欢以德报怨,希望通过仇敌的恭维来维持我们面子上的虚荣,其实这是一种阿Q精神,我是极其痛恨这种国民性格的。
2、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们对一些人的仇恨是伴随着对另外一些人的爱而产生的。正是因为对一些人(包括我们自己)发自内心的爱,当他们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就会仇恨那些伤害他们的人。例如,当你的家人和朋友受伤害的时候,你就会仇恨那些伤害他们的人。当然这个爱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再扩大一些,例如清朝末年,孙中山正是因为对被奴役着的中国人民的发自内心的爱,才让他冒着生命危险,对奴役人民的满清王朝充满仇恨,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在十来年的时间内发起了十几次革命,终于推翻满清王朝。我觉得如果有仇不报,怎么对得起那些我们深爱着的人呢?
3、我心中一直有一种不灭的信念,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在这样的情况下,作恶者就必须受到惩罚,否则人人平等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如果社会不能保证,我们可以采取自己的方式来实现正义,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良知。最近发生的兰州老人砖砸违章车辆的事件,就是采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来维护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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