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型期婚姻自由的必要张力
论转型期婚姻自由的必要张力
武汉理工大学人社会科学系
管锦绣 成原君
悠久的华夏文明沉淀出“家天下”的思维定式:家稳则国稳。人们囿于“家国同构”的观念,常常把婚姻自由与国家稳定联系起来看,在国家稳定这个压倒一切的大局面前,婚姻自由无疑是家庭稳定的直接杀手,进而危及国家的稳定。当家庭的稳定由私域扩展到公域,婚姻只能遵循着“父母之命,媒妁之约”,婚姻自由被家庭稳定、国家安定的铁幕笼罩着,婚姻自由无从谈起。但是,当市场经济的大潮开始荡涤整个社会,面对社会分层的重组、组织结构的瓦解、亲缘等社会关系的松动,人们的传统观念与道德藩篱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西方的性解放运动和女性主义等思潮的影响下,展示个性、追求爱情的婚姻观念成了人们常说常新的话题,婚姻自由观念也由背后走向前台。
婚姻自由意味着当事人不仅有权自由选择婚姻,而且有权自主离婚。自50年代我国颁布婚姻法以来,不但结婚自由的观念家喻户晓,而且离婚自由也为寻常人所接受,这标志着婚姻已成为一种个体之间的契约和个人的私事。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婚姻家庭的私域化定位,加之现代人所面临的紧张无序的节奏及巨大的生存压力所产生的孤独压抑情绪,人们对婚姻在精神和物质上有更高的要求与期望。在精神方面,人们从婚姻生活中寻求精神压力的释放,强调爱情因素在婚姻中的作用;在物质方面,人们希望从婚姻生活中的经济独立和物质富足中体现个体的价值,因此,他们也很看中婚姻中的物质需求。表现在统计规律表上婚姻曲线在坐标图上呈U型分布,重爱情的理想型婚姻和重物质的世俗型的婚姻同比例发展并不断强化,出现了一些婚姻自由观念引发的新现象。
一、婚姻自由观念引发的新现象
1、爱情至上的婚姻现象
这部分人更多的从个人情感需求的角度理解婚姻,认为爱情是婚姻之神,他们追求情与爱结合的两性体验。因此,婚姻不是为了生儿育女,婚姻因有爱情而存,因无爱情而亡。这种观点在白领阶层中很有市场,也为理想而纯情的知识份子所笃信。在这种爱情至上的婚姻观的影响下,近年来离婚现象不断攀升。据统计,1980 年我国离婚率为0.7%,到了1995年离婚率上升到1.8%。(1)但是,离婚并非总是那么潇洒,因为离婚会涉及子女的教育和成长。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计划不生育”、“拒绝第三者”(孩子)插足的“丁克”家庭,他们不愿为子女所拖累,追求“二人世界” 的轻松和享受人生的现代生活方式。南京近年来的一份抽样调查表明,已有4%的夫妻自愿结成“丁克”家庭。据统计,目前,京、津、沪、穗等大中城市估计有 60万“丁克”家庭。(2)
2、爱情与婚姻界限分明的现象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竞争压力的加大,人们无论从自己事业的角度,还是从传统的婚姻状况出发,迟入婚姻,体察爱情不能不说是一种理智的选择。一方面,他们可以在事业上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争取时间;另一方面,他们可以从对爱情的体察中提高未来婚姻的质量。因而,婚前同居的现象不断出现。据一份大学的调查显示,62%的学生认为相爱的人之间可以发生婚前性行为。并且85%的学生认为,已经发生性关系的男女不一定非得结婚,对此男生、女生意见一致。(3)但是,现实中的婚姻并不总是如此浪漫的,当人们满怀幸福向往进入婚姻的殿堂时,日常的生活琐事磨掉了他们的新奇。而伴随着人们精神需求的提高,夫妻间整合的难度增大,当义务、责任和感情发生冲突时,夫妻可能投入到“第三者”的怀抱,寻求情感的港湾,在婚姻之外爆发婚外恋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前卫人士由于价值观、婚姻观的不同,信服独身主义和不婚主义,出现了一批“独身主义者”。他们只谈爱情不谈婚姻,爱情与婚姻界限分明。由于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更便捷的情感交流的方式。一些人为了排泄心中的寂寞和烦劳,他们通过网上聊天到网恋,从而出现了一种新的与婚姻完全无关的精神恋爱。
3、婚姻中的性意识强化的现象
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性是人的最原始的驱动力。中国传统文认为性是下流的、低级的,因此性被大大的贬损和压抑。但是,随着国门的开放,条件的变化,观念也改变了,性生活的满足成为婚姻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上海,“性生活不协调” 不愿被提及的问题,现在都被冠冕堂皇地作为离婚的重要原因。大量资料显示,离婚、婚外恋、同居及丁克家庭等新的婚姻现象出现并不仅仅是为了寻求感情的寄托,也是为了性爱。在现实生活中,在婚姻中得不到性满足的人会去寻找婚外情,而且,寻求婚外性刺激的,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大有增加。面对这种情况,一位研究者甚至说,假如有些男人,他们完全放弃欲望,他们必定不是真正的男人。
4、婚姻中的两性平等问题凸现出来
首先,由于生理方面的特点,女性在婚姻中承担着更多的义务。虽然现代科技的发展可以使女性摆脱生育之苦,但现实生活中,生育孩子还是绝大多数女性面临的义务。于是,一些性解放主义者提倡的不要生育的婚姻在一些白领女性中受到了积极的响引,形成了“丁克”家庭。其次,在情感方面,经济独立起来的女性对爱情的需求也毫不比男性逊色。女性在社会中的作用不断加强使女性赢得了更多的参与社会的机会,这些机会又为女性接触异性提供了机会条件。西方学者研究发现,工作与外遇存在相当大的关联,办公室是最容易发生婚外情的地方。1986年,《新女性》杂志所作的一项调查指出,57%的职业妇女是在工作场合与其他人相识的。据资料表明,近年来的婚外恋的增多与女性的社会地位提高和女性要求两性平等密切相关。最后,在家务方面,随着职业女性在竞争中压力的加大,女性越来越迫切要求从家务劳动中走出来,她们要求男性分担部分家务。据统计,与男性更少的考虑女性在家务中的作用相比,近年来,女性更强调男性在家务中的作用。
5、婚姻中更讲求幸福的物质基础
当一些人追求爱情至上的婚姻时,另一些人更注重实用、实惠的婚姻,经济等物质因素在婚姻中的作用不断增强。财富的多寡开始显著地影响婚姻关系的确定和婚姻的稳定。一方面,金钱在很多时候成了衡量人的价值、尊严、爱情成功率和家庭稳定度的重要标准,婚前夫妻双方实行财产公证,婚后夫妻生活采取“AA”制等现象正逐步盛行。(4)另一方面,感情臣服于财富,经济等物质因素成为平衡夫妻关系的调节器。当婚姻失去物质的调节器时,婚姻可能出现裂痕,在感情不牢固又缺乏理解的婚姻中,离婚、婚外恋就会发生。这也是近年来的“老夫少妻”和“包二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婚姻自由的张力
诚然,转型期的婚姻自由观念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爱情的空间,体现了人性化的特点。但是,由此引发的新现象却给人们更多的思考,绝对地肯定它或绝对地否定它都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实际的,辨证地对待这些新现象才是积极的作法。为此,必须讲求婚姻自由的张力。
1、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之间的张力
从理论上看,婚姻自由和家庭稳定并不矛盾,相反,它们应该是相互促进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婚姻自由往往是一些人不负责任,追求一己私利的借口。并由此造成婚姻破裂和家庭解体。当前,在个体自由和平等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却呈下降的趋势。这种婚姻家庭关系的不稳定又带来单亲家庭、赡养老人、儿童成长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现代婚姻存在两难选择:一方面,社会要倡导体现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的婚姻自由、家庭平等的原则,满足人们对情感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这一原则在当前又不可避免的影响家庭的稳定,并由此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应适当地保持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之间的张力。婚姻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是承担一定义务和责任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之间的张力要求婚姻要从个人与社会结合的本位出发,把自由、平等的原则作为婚姻的基础和出发点,同时,借助法律、伦理对婚姻自由适当地控制。只有这样,婚姻自由不但促进死亡婚姻的解体,解放被压抑的个性,焕发个体的巨大的创造性,而且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随着,婚姻家庭形态的日渐多样化、人的素质的整体性的提高和社会文明化程度的加强,一方面使得婚姻自由并不对社会的稳定构成威胁,另一方面也使得婚姻自由和平等成为保持家庭和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2、婚姻中的性行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张力
一般说来,恋爱婚姻及性观念的正确与谬误,往往集中表现在对人类性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及其辩证关系的认识和态度上。
性的生物基础是它的自然起源,而性的社会基础则体现了它的本质。实际上人类性行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紧密结合而不可分割的。人类性行为的目的决定于人们的社会需要,它受社会规范的约束,体现着人类社会的文明。人类的需要分为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和精神、享受的需要等。性行为的本能驱使,仅仅起繁殖后代的作用,它是一种最低层次的生存需要。而夫妻性生活的和谐,夫妻间的互敬互爱,美满融洽,心理相容则形成为一种高尚的情操——即由纯真的情感和思想结合在一起的、较复杂而带有理智的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精神境界,这则是一种高级的需要,这无疑会对社会的文明和发展进步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在现代婚姻中,一般来说,性爱的因素是越来越大,其他因素的影响干扰也趋于越来越小,这是历史的必然。但在当前婚姻中过分的强调性的体验,性与婚姻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包办买卖婚姻、干涉婚姻自由、卖淫嫖娼、重婚纳妾、未婚先孕、婚外性行为、色情服务、性异常、性虐待、性犯罪等都比较严重。失去道德法律规范的约束,不履行严肃的法纪,必然会导致性关系的混乱,影响社会的安定,并且直接影响子孙后代的素质。因此,必须保持婚姻中的性行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张力,提倡建立在纯真爱情基础上的以婚姻家庭为形式的性关系。
3、婚姻中的情感和义务的张力
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现代婚姻自由注重和追求婚姻关系中得感情的慰藉和支持,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享受情爱而忘了伦理、义务和责任的约束,未婚同居、婚外性行为无不与此相联系。尤其严重的是,感情的追求和满足往往是他们抛弃婚姻、不尽义务的借口,使得在新的历史时期,感情与义务、情与理发生尖锐的对立和冲突。
爱情是人类异性间的一种崇高情感,具有排他性、专一性、只存在于彼此相爱的男女之间。两性间的爱情,不仅由人的自然属性即生物属性所决定,而且还有人的社会属性即人们在社会中的活动、地位、需要、社会的伦理观念、价值观念等社会属性所决定。因此,从婚姻的爱情专一性的角度来讲,婚姻中爱情不是脱缰的野马,爱情依靠感情的缰绳来维系。一旦缰绳断了,离婚也是道德的。而婚姻还意味着家庭,一旦形成,便处在社会的义务中。婚姻包含着对子女、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可见,无论从婚姻中的二人世界的爱情的横向角度,还是从婚姻的家庭、子女的纵向关系角度,情感和义务之间存在必要的张力。因此,婚姻关系应该是建立在纯真爱情和崇高义务相结合基础以上特殊性的情侣关系。
4、婚姻中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张力
在当代中国的婚姻家庭生活中,随着婚姻的轴心由重亲子关系的纵向转移到重夫妻关系的横向,夫妻双方越来越强调满足婚姻自由、夫妻感情、经济平等、人格平等等现实人的需求上,表现在婚姻中既重情感需求又重物质需求的理想和实用相结合的婚姻。
从世界现代化的进程来看,物质化同感情化之间在很大的程度上存在着相互冲突、相互对立的倾向。尤其严重的是,在当前中国的现实家庭生活中,二者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实现一种畸形的结合而极大的影响到了感情化的取向。感情化成为一些人追逐物质目的的借口和辩护工具,成为以追逐个人和家庭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的低层次的行为,而放弃了对超越于商品崇拜的人生理想、社会价值的追求。如时下的“包二奶”的现象就是一些女性耐不住清贫的生活而投向大款的怀抱;而一些男人有了钱就忘了糠糟之妻,另找情人,时尚流行的“男人有了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的说法就是这种现象的生动写照。
显然,当婚姻开始变异为经济因素所完全左右时,那么,婚姻不在是感情的港湾。因此,既要看到作为感情的物质经济基础在现代婚姻中重大作用,又要看到婚姻中同样需要以高尚的感情、崇高的理想为基础和本质,通过保持婚姻中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张力以求婚姻中的理想型和世俗型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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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蒋莱.当今社会的婚姻变革.社会[J].2000.8.
[2]刘森杰.社会学视野中的“丁克”家庭. 社会[J].2000.3 .
[3]石蓉蓉.男重贞操女重收入——大学生性观念调查实录.新浪网主页》婚姻观》钱江晚报
[4]刘晓敏.21世纪中国家庭新时尚.社会[J].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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